南怀瑾老师:解卦法则:阳爻用六。(接上期)
解卦法则:阳爻用九,阴爻用六。(接上期)
《左传》中,所有的卦,都是史官直接写出的,如“《丰》之《离》”卦、“《乾》之《姤》”卦、“《乾》之《同人》”卦、“《乾》之《大有》”卦,等等,卜官从蓍草策分数到成卦、变卦的过程,史官一概舍去不写,统统用“《某卦》之《某卦》”代替了爻,这样的表述方式,是春秋人记爻、论爻的惯例,即说明了主、变卦的卦名,又说明了是那个爻变化的,省字又省力。
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部于蔡墨……对曰:‘……《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这一段文字记载,本是蔡墨旨在引经据典,专门引用《周易》《乾》《坤》两卦称龙的爻辞,来证明古代真的有龙的存在。如果上古时代没有龙的存在,上古真人们又拿什么东西命名出了“龙”呢。但无意中泄露了春秋时代,人们是如何称卦“爻”的秘密。
蔡墨称“《乾》之《姤》”卦,即知《乾》卦初九爻,爻辞为“潜龙勿用”;“其《同人》”,就是“《乾》之《同人》”,即知是九二爻,爻辞为“见龙在田”;“其《大有》曰”,就是“《乾》之《大有》”,即知为九五爻,爻辞为“飞龙在天”;“其《夬》曰”,就是“《乾》之《夬》”,为上九爻,爻辞为“亢龙有悔”。谓“《坤》之《剥》”,即知为《坤》卦上六爻,爻辞为“龙战于野”。
春秋人为何不直接说,《乾》卦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等爻,而要把《乾》卦初爻称“《乾》之姤”,九二爻称“其《同人》”,九五爻称“其《大有》”,上九爻称“其《夬》”;《坤》卦上六爻称“《坤》之《剥》”。这就说明,这种方式是春秋人谈爻的惯例,春秋人以《周易》占筮或论事,尚无九、六之称。亦无“初、二、三、四、五、上”这些称爻的概念。更说明,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等阳爻,或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等阴爻的称谓,是春秋战国后,全本《周易》定型后才有的。
第一,用九、用六,是动爻变卦的依据。
我们知道,卦是通过“动爻”变化而得的。但春秋时代,还没有“动爻”这个名词,也没有少阴、少阳、老阴、老阳这个概念。用蓍草策分起卦时,策分六次,所得到的数,只有九、七、八、六这四个数字。我们把《左传》中所有举到的有变卦的例子,把主卦、变卦的卦象全排出来(自己试试),就很容易发现,卦中能变的数,只有九和六,七和八是永远不变的。
这样,我们一下就明白了,相也用现在概念和语言,表述出来,就是:奇数(七和九)为阳爻,偶数(六和八)为阴爻;七为少阳,九为老阳;八为少阴,六为老阴。凡卦中上六爻动爻,逢九、六必变,逢七、八不变。亦就是老阴、老阳必变,少阴、少阳不变。故,九、六为动爻,七、八为静爻。凡逢九,则阳爻变成阴爻。九变六是也;凡逢六,则阴爻变成阳爻,为六变九是也。所变之卦,即为变卦。如伯廖起的“《丰》之《离》”,就是《雷火丰》变《离》卦,因《丰》上卦为震,下卦为离,经蓍草策分后,从初爻到上爻的数字分别为:七、八、七、七、八、六,其中上六爻动爻,只有“六”一个动爻,必须由阴爻变成阳爻,其余五个数,全是七和八,故不动不变,为静爻,所以,《丰》卦上六爻由阴变阳,就变成了大《离》卦。
这就是《周易》《乾》卦“用九”,《坤》卦“用六”的第一个真相和核心机密。
用九、用六,就是动爻,用九为阳爻动,用六为阴爻动。因为乾、坤两卦是《周易》六十四卦的总纲,古人在总纲中,阐述变卦的法则,再合适不过。就如《乾》卦卦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卦辞“地势坤,君子厚德载物”,是整个《周易》六十四卦的总纲一样,学《周易》的人,必须有“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厚德载物”的品德,没有这两条,就不配学周易,亦成不了周易哲学大家。古人把这两条放到《乾》《坤》两卦中,并不仅仅是指《乾》《坤》两卦的卦辞,而是整个《周易》六十四的总要求。总纲中一放,其它六十二卦中,自然就再没有这八个字了。同样,用九、用六的变卦成卦法则,古人在《乾》《坤》两卦中一讲,就再不讲了。
当然,这不是相也的发现。北宋文坛盟主欧阳修,在《易童子问》中早就讲清楚了,在当时北宋易坛南怀瑾老师:解卦法则:阳爻用六。(接上期),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引起易坛震惊。他说:“《乾》曰‘用九’,《坤》曰‘用六’,何谓也?曰,释所以不用‘七’‘八’也。乾爻七,九则变。坤爻八,六则变。《易》用变以为占,故以名其爻也。”仅仅这一点,相也认为,欧阳修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更是伟大的易学家。他解决了《周易》从上古到中古变化过程中,最令后人困惑不解的问题。后来,尚秉和先生对欧阳修的观点,做了进一步揭示和阐述,他在《周易古筮考·用九用六解(一)》)中认为:蔡墨举“《乾》之《姤》”“其《同人》”“其《大有》”“其《夬》”等,都是指的一爻变。举“《坤》之《剥》”,也是指的一爻变。这是当时周人称爻的惯例。故于“用九”称“其《坤》”,绝不会指六爻全变,而是泛指该卦之乾爻变为坤爻。尚先生说:“《易》于《乾》《坤》二卦之后,独赘曰:‘用九:见群龙,无首吉。’曰:‘用六:利永贞。’何也?曰:此圣人教人知筮例也,非占辞也。且专就筮时所遇之一爻言,非论六爻之重卦也。其曰‘见群龙,无首吉’‘利永贞’者,则所以申明‘九’‘六’必变之义。”“使遇此卦而六爻皆变者,即此辞占之,则非也。”“‘用九’‘用六’专指三变成一爻言耳。”
他们认为,在《周易》筮法中,“九”“六”变,“七”“八”不变。《周易》以变为占,故以“九”“六”作为一卦阳爻与阴爻的代表符号,并于六十四卦之首的《乾》《坤》两卦,设“用九”“用六”,告诉人们,凡占筮得老阳之数“九”,此爻须由阳变阴。如遇老阴之数“六”,此爻须由阴变阳。其余遇“七”“八”则不变。以此启“九”“六”之用。
第二,用九、用六,是引用爻辞的根据。
《左传》占筮实例中,卜官们常引用爻辞推理事物的吉凶。但不明的是,一卦有六爻,到底用那个爻辞说事?选择爻辞是随意的,还是有一定的用辞法则?看完《左传》《国语》所有的筮例,我们就会清楚地发现,引用爻辞,绝非随意,而是有严格的规矩,就是以“用九”、“用六”为原则。因为:九、六是变卦的动爻。爻动则事动,事动则有兆应;爻静则事静,事静则无兆应。故“用九”和“用六”的另一个意思是:用“九”和“六”的爻辞,推断事物的吉凶。
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陈敬仲少时,陈厉公让周史的筮官预测过陈敬仲的前程,所得之卦叫“《观》之《否》”卦,即《风地观》之《天地否》卦,为《观》六四爻动,即为“用六”,《观》六四爻辞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筮官由此断定,他的儿子未来要到别的国家做官。
如《左传·僖公十五年》,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得“《归妹》之《睽》”卦南怀瑾老师:解卦法则:阳爻用六。(接上期),即《雷泽归妹》之《火泽睽》卦。为《归妹》上六爻动,亦为“用六”,《归妹》上六爻辞是“士刲羊上六爻动爻,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史苏依这个爻辞,直接占之曰:“不吉。”
其它引用爻辞时,都一样,只要卦中有九、六,就用九,用六。
总之,如果卜官用蓍草策分的卦,只有七、八二数,没有九、六二数,则无动爻,亦无变卦,只有主卦。这种情况下断事,也就没有“用九”“用六”之说,主要看卦象和卦辞,一般不论爻辞。这方面的例子也多,相也在具体实例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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