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子年辛巳月壬申日得渐之坤卦,预测丈夫出狱及汇款日期
得'渐'之'坤'卦:
丙子年辛巳月壬申日
风山渐 坤为地 六神
官鬼辛卯0应 子孙癸酉世 白虎
父母辛巳0 妻财癸亥' 腾蛇
兄弟辛未' 兄弟癸丑' 勾陈
子孙丙申0世 官鬼乙卯'应 朱雀
父母丙午' 父母乙巳' 青龙
兄弟丙辰' 兄弟乙未' 玄武
我对她说:'你丈夫在本月二十二日(乙亥)定可出狱,汇款也将在二十二日收到。但你丈夫出狱之事中途有反复。'
四月二十二日晚饭后,他们夫妻俩兴高采烈地拿着礼物来答谢我,落座后便兴奋地向我说:'哎呀!李老师,你真是料事如神啦!我做梦也没想到事情竟这么奇怪,本来一开始主管部门就答应,只要我们交钱,就同意放人的,但等我们在二十、二十一号这两天把钱准备好了,去交钱换人时,没想到他们又临时变卦,说交钱也不放人,态度极其强硬,这一下我便以为再没有希望了。但后来我想到了你给我算的卦,所以今天早上起来后我便再抱着一线希望准备去碰碰运气,没想到我去那里向他们一提此事,他们便鬼使神差般地答应了。钱一交,下午就把人放出来了。汇款也是今天下午刚刚收到的。'
解析:
1、测夫以应爻官鬼为用,用化子孙回头冲克。又逢白虎动克,正主遭官非之事。且官鬼泄气于月建,又被日辰申金、世爻申金动来克伐,用神又乏生扶,若按:'常理'断,必是出狱无望,定当处刑,大凶之兆。
2、但此卦的玄机,全在于纳干的奥妙!用神官鬼虽动化子孙酉金回头克,幸酉金纳干癸水。有通关之用;三爻申金临日动而克用,得五爻巳火动而合之,且纳干又分别为一丙一辛.天合地合皆有化水之意,今逢日令壬申,干透壬水,支又为水长生之地,助其合化,且变卦五爻变出癸亥之水,对丙申、辛巳两柱更有催化之势。又得岁干月干丙辛合,月支日支巳申合,其情皆向水,水为用爻之原神,用爻卯木月休日绝,今得原神相生乃为绝处逢生之吉象,且变卦三爻又变出卯木,又扶助用神。用神凶中有救,说明有出狱的希望,主卦五爻变出亥水,亦主忧虑事散,人可归家之象。
3、乙亥日出狱,乙亥日化神当值,卦中丙申、辛巳两柱合水成化,生用之力增强,且亥又为用神之长生;日干乙木透出,乙木为卯木官星之本气,为官星出现,所以其夫该日出狱。
4、内外卦俱反吟(内卦为卦反吟,外卦为爻反吟),放出狱之事有反复。
5、测汇款以财爻为用,主卦用神不现,以变卦亥水为用,虽绝于月建,但长生于日,为绝处逢生,亥又旬空,乙亥日亥水填实发用。所以收到汇款。从此卦可看到,天干在纳甲预测中的重要作用,研习八卦者不可等闲视之。
例二:戊寅年丁巳月癸亥日丁巳时,测书商何日来,摇得'风山渐'卦:
风山渐
官鬼辛卯'
父母辛巳'
兄弟辛未'
子孙丙申'世
官鬼丙午'
兄弟丙辰'
解析: '
l、因与书商是初交,故当取应爻官鬼卯木为用神。
2、应爻卯木用神纳干辛,待甲子日甲木透出本应来,但因甲木不是本气,乙丑日为应曼辛卯本气,乙木透出,用神出现值日必到。其人果于乙丑日到。
例三:1998年公历11月7号下午2:42分某男在银行信贷部工作,占工作顺否,播得'泽天夬'之'泽水田'卦:
戊寅年壬戌月戊午日己未时
泽天夬 泽水困
兄弟丁未' 兄弟丁未'
子孙丁酉'世 子孙丁酉'
妻财丁亥' 妻财丁亥'应
兄弟甲辰0 父母戊午'
官鬼甲寅'应 兄弟戊辰'
妻财甲子0 官鬼戊寅'世
断:工作中遇到了麻烦,感到非常棘手,但无大碍,立冬后,必有转机,可逢凶化吉,化难为易。
解析:占筮时的时空状态年、月、日、时四柱中有寅午戌三合火局,但不料日、时两柱午未合土,且有天干戊己三土透出,且戌月土当令势众。午未合有较强的化土之力,午未六合与寅午戌三合呈争台之势。且当晚23:10分立冬将至。水气已进,中神午火之力其势大减,难负中坚之任,寅午戌三合火局不能完全成化,故柱中火势不显,难为大用。柱中土势强盛,主导全局,生助子孙酉金,子孙酉金持世,克伐用神官鬼寅木,虽未发动,但寅木如与虎同眠,已是不利之象,故在工作中遇到了麻烦,贷款难以收回,感到非常棘手。
虽初爻妻财子水动而生用,本是吉象,但不宜子水月克日破,柱中又乏生扶,且三爻辰土动而收之.子水入墓。虽有如无,乃吉而不实之象,须待子水临旺之时,子辰半合水局成化,故解决工作困难尚有一线希望。
初看卦中子孙酉金旺相持世,对用神官鬼虎视眈眈,官鬼寅木失时休囚,恐有丢官失职之象。但细察之下,子孙酉金纳干为丁,年、月、日、时四支中皆藏其根六爻三合旺,又得三合火局之助,制金有力,子孙酉金之力其威有减;再看用神官鬼寅木纳干为甲,原神子水,仇神辰土皆纳干为甲,且通根岁支,是扶助用神之象,用神寅木虽失时休囚,但其力又增几分,忌神用神,纳干一制一扶,在力量上形成了较大的剪刀差,实乃是逢危有救,化难为易之象。
癸亥月,用神官鬼甲寅处长生之地,子辰半合水局增力,虽有原局年、月、日、时四柱土众制水,辰土水库又化午火回头生,不能完全成化,但毕竟水局增力,已有化意,是有利之象。
甲子月,妻财甲子值月填实不破,原神子水临帝旺之地,且九三动变之爻父母戊午又被月建甲子天克地冲,无力生扶仇神辰土,不能为患。故子辰半合水局得以顺利成化,且天干四甲,纳水有力,不致水旺木漂,原局年、月、日、时四柱燥厚之土为堤岸,水亦无冲奔之患,且妻财甲子又化出用神官鬼戊寅,帮扶主象,是大利之象,故此月工作上的困境必然迎刃而解,定有进益之喜。
总之,八卦的纳干在纳甲理论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与地支互相配合,共同构成完整的记述时空的信息符号,八卦的纳干,不外乎也是一种五行,既然是五行,就必然要遵循五行生克制化的普遍规律,既然存在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作用,就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的损益现象。这种五行之间的损益现象,反映到人事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吉凶祸福。因此,八卦的纳干在纳甲筮法中的地位、作用和意义是不容忽视的。
第三章纳甲筮法中的专旺、亢旺与强旺
关于纳甲筮法中的专旺、亢旺与强旺的格局问题,应该说是属于一个较为基础的问题,但由于历代纳甲筮法典籍理论对此均无明确的论述,不少人因受“用神越旺越好”的观念误导而陷入误区。我在长期的预测实践中发现,纳甲筮法中的专旺、亢旺与强旺的格局之分是毋庸置疑的,而且有着迥然不同的概念区别和吉凶现象。
第一节专旺、亢旺与强旺的五行原理与吉凶意义
专旺、亢旺与强旺的五行原理其实质不外乎中和原理和物极必反原理。要对专旺、亢旺与强旺的五行原理及概念区别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就必须要先对五行的中和原理和物极必反的原理有一个较为深入的认识。
中和原理。即用神“太旺者损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则利”,用爻宜旺相有制,衰而有扶,则象至中和无谋而不遂,德主中庸无往而不善。
物极必反原理。一般来说,用神过旺或太弱,都是不吉之兆,但如果用神旺到了极点或衰到了极点,则又是吉兆,五行之理,不惟中和,且尚有“旺之极者不可损,衰之极者不可益”之论,这就是“物极必反”的原理所致。
明白了这两个基本原理,对专旺、亢旺与强旺的概念就可以明确地定义。纳甲筮法中的强旺与亢旺之象,实质上就是讲的中和之理。一般而言,用神强旺,不畏刑冲克害,是为吉利之兆;用神亢旺,是为过旺,就好比是一匹受惊的野马,虽临深渊,仍然奋蹄冒进,这就会遭致灾咎。亢旺的某行,如果制化乏力,翻之反激其怒气。一行过旺,而另几行势不能存,乃五行不和,不能相安之象。亢旺之灾,其原因是因为打破了五行之间生克平衡的关系,违背了中和之理而引起的。
而专旺之象,实质上就是物极必反的原理,某五行旺到了极点,上下不争不战,左右拱卫有情,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有同舟共济之志六爻三合旺,无分崩离乱之患,则无坚而不催,无往而不胜,故专旺之象,实为大吉之兆。
第二节专旺、亢旺与强旺的分界线
明白了专旺、亢旺与强旺的五行原理和吉凶意义后,紧接着还有一个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正确划分三者的界线,也就是说,三者之间均有一个量度的把握问题,有一个临界点存在。在什么情况下是“专旺”,什么情况下是“亢旺”,什么情况下是“强旺”,都是一个“量”的把握问题。量变与质变之间是有着密切联系的,量的变化最终会导致质的变化。这就势必使事物的性质特征和吉凶现象截然不同。
对三者的严格区分,由于五行生克制化规律本身的复杂性,难以确定固定的标准和划分依据。一般来说,用神旺相又得势而克、泄、耗有力是“强旺”;克泄耗无力为“亢旺”,全无克泄耗或克泄耗微弱为“专旺”或近似专旺(称为“假专旺”)。准确把握以上几种概念之间的量与质的差别,是正确断卦的关键所在!这一点,希望读者在实践中认真加以体悟和鉴别,以免走人新的学术误区。
第三节专旺、亢旺与强旺五行之象筮例解析
在预测实践中,专旺与亢旺的卦例并不多见,特别是专旺的筮例,更是少之又少,这就使许多预测者对亢旺与专旺的卦例没有认识,即使偶然遇上,也“占而不验”而又不知其所以然,加上诸书中对此均无论述,又受“用神越旺越好”的观点误导,致使这一重要的筮学原理如明珠弃暗。竟无人问津。
1、专旺筮例解析
例一:某女士占做茶叶生意如何?摇得“节”之“临”卦:
戊寅年丁巳月戊午日壬戌时
水泽节 地泽临
兄弟戊子” 父母癸酉”
官鬼戊戌0 兄弟癸亥”应
父母戊申”应 官鬼癸丑”
官鬼丁丑” 官鬼丁丑”
子孙丁卯’ 子孙丁卯’世
妻财丁巳’世 妻财丁巳’
解析:
(1)、在年、月、日、时四柱中,火当令司权,巳午半会,寅午戌三合,火势升腾,柱中一片火海,虽有时干壬水逆火之势,但得月干丁火透出,合壬而化,更助火之旺势,天干两戊透出,似可化泄火势,但戊为高亢之土,火多土焦,不但不能晦火,反与动爻官鬼戊戌一起与变卦纳干癸水化合,形成三戊合三癸,合而化火,故变卦纳干癸水也乏力逆火之势,火焰更炽,格成专旺。
(2)、世爻妻财丁巳为用神专旺,且卦中子、丑二爻旬空,不能化泄火势,五爻戌土与年、日两支三台火局,变爻亥水处月破死绝之地,不但克世,四爻父母申金又合巳而从火。纵观此卦,妻财丁巳成专旺之象,上下不争不战,左右不逆不悖,众心所向,当主大吉之兆。
后来此女果然赚了一大笔钱。
例二:同日同时某男士占测财运如何,摇得“天山遁”卦:
戊寅年丁巳月戊午日壬戌时
天山遁
父母壬戌’
兄弟壬申’应
官鬼壬午’
兄弟丙申’
妻财甲寅 官鬼丙午”世
父母丙辰”
解析:
年、月、日、时四柱中火势专旺,四柱格成炎上。妻财甲寅一无生扶,休衰已极,且又伏藏在世爻官鬼丙午之下,丙午双体之火,泄尽寅木之气,俗云:“衰之极者不可益”,财爻寅木已从旺火之势,乃是吉象。
再看世爻官鬼丙午,得令秉时,全局党助甚众,似乎有亢旺之嫌,殊不知其气不杂,乃是纯阳之体,其势独盛,格成专旺之象,更应以吉论。
纵观全局,必主求谋称意,财利丰盈。果然其人财利称心,所谋皆遂。
例三、丁丑年己酉月壬申日辛亥一人时摇卦测能否买到一份珍贵的资料,得“师”之“升”卦:
地水师 地风升
父母癸酉”应 父母癸酉”
兄弟癸亥“ 兄弟癸亥”
官鬼癸丑” 官鬼癸丑”世
妻财戊午×世 父母辛酉’
官鬼戊辰’ 兄弟辛亥’
子孙戊寅” 官鬼辛丑”应
解析:测资料属文书之事,当取父母爻为用神。
今年、月、日、时四柱中,旺金当令秉时。酉金旺于提纲,又得月、日申酉半会金局,年、月丑、酉半合金局,且时干辛金透干,金之旺气集结,气势偏盛一方,格成专旺之象。虽有年干丁火透出,似乎破格,但有月干己土泄火生金,又得丁壬遥合,丁火制化得宜,不能为患。时支亥永顺金之气势,亦不能破格,故金之专旺格成。
再看六爻之中,世爻妻财午火发动丙子年辛巳月壬申日得渐之坤卦,预测丈夫出狱及汇款日期,逆金之旺势,但所幸妻财午火动而化出父母酉金,正是玄机所在,必是先难后易,可成之象。且世爻妻财午火一无生扶,已从金之旺势,作从印格论。
待子月子水当令,冲尽午火,必是应事之期,后果于丁丑年壬子月办妥此事。
2、亢旺之象筮倒解析
例一:戊寅年戊午月丙午日甲午时,某先生占出外办事能成否?摇得“雷天大壮”之“地天泰”卦:
雷天大壮 地天泰
兄弟庚戌” 子孙癸酉”应
子孙庚申” 妻财癸亥”
父母庚午o世 兄弟癸丑”
兄弟甲辰’ 兄弟甲辰’世
官鬼甲寅’ 官鬼甲寅’
妻财甲子’应 妻财甲子’
解析:
年、月、日、时四柱中烈焰熊熊,一片火海,世爻父母午火似成专旺之象,本当论吉,殊不知世爻午火化泄兄弟癸丑,丑土晦火之光,且午火纳干为庚,皆逆火之势,难全专旺之格,反成亢旺之象,过刚必折,故此行定非吉兆。
后果然求谋不遂.办事未成。
例二:戊寅年戊午月甲辰日己巳时一人测托人何时能办好营业执照,摇卦得“归妹”之“解”卦:
雷泽归妹 雷水解
父母庚戌”应 父母庚戌”
兄弟庚申” 兄弟庚申”应
官鬼庚午’ 官鬼庚午’
父母丁丑”世 官鬼戊午”
妻财丁卯’ 父母戊辰’世
官鬼丁巳0 妻财戊寅”
解析:
测文书之事,当取父母爻为用神,今卦中用神两现,一持世,一暗动,动乃事发之机,持世乃玄机所在,在这种情况下当如何取舍?卦中父母戌土与寅年、午月共同构成寅午戌三合火局成化,戌土向火背土,土的性质和功能已被转化为火,戌土已是有“影”无“形”,有“名”无“实”,故此卦中,无疑应取世爻父母丑土为用。今世爻父母丑土月生日扶,气势强旺,似为吉象,但不宜太岁、月令与暗动之爻三合火局以及时辰巳火齐来生世,更不宜世爻丑土又得动爻官鬼丁巳之生,是助纣为虐之象,且世爻又化官鬼戊午回头生扶,无异于火上浇油,火多土焦,盈满则亏,必是不利之兆。后果然托人办事未遂。
3、强旺之象筮例解析:
例一:戊寅年甲子月乙巳日丁亥时,摇卦占书号何时办妥,得“小畜”之“涣”卦:
风天小畜 风水涣
兄弟辛卯’ 兄弟辛卯’
子孙辛巳’ 子孙辛巳’世
妻财辛未”应 妻财辛未”
妻财甲辰0 子孙戊午”
兄弟甲寅’ 妻财戊辰’应
父母甲子0世 兄弟戊寅”
解析:
测书号当取父母子水为用,今父母甲子临月建帝旺之地,又得时辰亥水帮扶。卦中寅卯两爻旬空六爻三合旺,不纳水气,泄水乏力,虽有辰爻动来收之,但又得子辰半合水局成化,用神子水实乃强旺之象,所幸年、日两支寅、巳泄耗有力,不致过旺,当主吉象。
欲知事成之期,当以中和之理求之,即“太旺者损之斯成,不及者益之则利。”子水强旺,损之方成,当以逢冲之日断之。后果然于丙午日申时将书号办妥,且意外地顺利。
应申时者,丙午日双体之火,冲激子水过甚,且变爻戊午临日辰生起辰土,威胁子水,用神由强旺转为中和偏弱之象,须待申时水临长生之地,申子辰合成水局,用种子水始得中和之象。故为应事之期。
由此可知,强旺之象,只论中和之理,这是万古不易的道理!
第四章八卦的从格
论及八卦中的从格,在古今学术界还是一个比较新颖的话题。虽然古今纳甲筮法的典籍及著作可谓汗牛充栋,但对纳甲筮法中的从格现象却无人问津,对这一重要的筮法原理的研究在学术领域却还处于一片空白之中。我在长期的易学研究和实践中,发现八卦中的从格现象的存在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建立和完善八卦中的从格理论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第一节、从格的概念
八卦中的从格指的是卦爻用神在年、月、日、时四柱中和卦爻组合中一无生扶或生扶极弱的情况下。用神虚弱无依,不能自立,无法与克、泄、耗之物相抗衡,只得依附于克、泄、耗之物。用神一旦呈现出从象,其所代表的人事信息一般也会表现出某种吉祥之兆。
从格的原理,实质上也遵循着物极必反的五行原理。即“衰之极者不可益”,用神衰极,损之则利,损下以益上,则上下情协;益之则祸,益下以抗上,以弱抗强,则必遭其祸。
故卦爻用神属从象者,其应事之期,也多在克泄制耗之时。用神若运行生旺之地,求谋蹇难;死绝之乡,诸事称情。
第二节从格的真假与用神层次高低
在命理学中,有一个真从与假从的问题。在纳甲筮法中也不例外,也存在一个用神真从与假从的现象。真从之象.是指用神在年、月、日、时四柱中及卦爻组合中一无生扶丙子年辛巳月壬申日得渐之坤卦,预测丈夫出狱及汇款日期,用神完全无依。假从之象,是指用神在年、月、日、时四柱及卦爻组合中,略带根苗,身虽从但其性不定,情不真,意不切,心猿意马。
那么真从与假从之象与用神的层次高低的关系又如何呢?一般来说,用神从得愈真。应事愈吉;应事愈吉,用神的层次就愈高;用神从得愈假,应事其吉愈微,其吉愈微,用神的层次就愈低。这就好比是在人事中,个人的利益要服从集体的利益一样,若处处以大局为重,则必能荣及己身,若事事以自我为重,营一己之私,损全局之利,则终必祸及己身。
值得一提的是,真从与假从并非一成不变的。《滴天髓》云:“真从之象有几人,假从也能发其身。”事实上也如此。在预测实践中,用神达到“真从”这种理想状态的卦例是少之又少,而假从的卦例却是普遍存在。所谓的“真从”,也只能是一种“假从”向“真从”无限接近的存在状态。而绝对的“真从”几乎难以成立,即使有,在行运中或五行的流转中也会有所变化。
真从与假从概念的提出,其理论意义实质是为了区分用神、格局层次之高低,人事吉凶之巨细,这一点希望能引起学者的注意。
假从与不从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共同点在于都是用神衰弱,生扶不力;但二者同时又有着差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用神旺衰强弱与生克关系不同
假从是用神极衰且生扶极弱,用神极衰不受生,生扶极弱不能生,这便是施生与受生之问的矛盾和特点所在:
不从是用神虽衰但仍带根苗,在年、月、日、时四柱的任何一支中通根得地,或得卦爻生扶、比助或化进神。施生者能生,受生者有气,皆是不从之象。
2、二者的吉凶现象不同
用神假从一般仍主吉象,不论是真从、假从,还是大吉、小吉,都只是吉兆的程度和量的大小不同,而绝不会有质的变化;
用神休衰而不从,一般多主凶兆,谋事蹇难,占吉应凶,占凶更凶。
第三节八卦从格与四柱从格
四柱中的从格,在前人的理论中早就有所论述,并提出了一系列从格的格局现象,如从杀格、从财格、从儿格、从势格等。但是八卦中的从格是否就和四柱中的从格一样呢?实践证明,八卦中的从格与四柱中的从格各有异同。
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遵循的五行原理都相同,都是某一五行因过分衰弱,不能自立,无法与克泄耗之物相抗衡,只得依附于强势,以善其身,也就是“衰之极者不可益”之理。
二者之间的差别:四柱中的从格是针对日主而言的。命局中的一切吉凶休咎和信息现象,都是围绕日主的生克关系而展开和表现出来的,因此,日主是命局的轴心;而八卦中的从格问题是针对用神主象而言的。爻象中的一切吉凶休咎和信息现象,都是围绕用神的生克关系而展开和表现出来的,也就是说,用神是八卦的核心。这是其一。
其二,四柱中的从格与八卦中的从格所代表的信息之象也是不同的。四柱中的从格所形成的信息之象是以所从之物的特征而体现出来的。因此有从杀格、从财格、从儿格、从印格、从势格之分。一般来说,从杀格多主贵,从财格多主富,从儿格多主福,从印格多主名,从势格多主寿。日主所从之物的特征皆能成为信息之象。而八卦中的从格所形成的信息之象是以卦爻用神的特征而体现出来的。如果父母爻为用神已成从象,那么人事的吉凶及卦爻信息之象皆取决于父母爻,而不是取决于所从之物的五行特征。同理。其它如妻财爻、子孙爻、官鬼爻、兄弟爻皆依此类推。因而八卦中的从格没有从杀格、从财格、从儿格、从印格、从势格之分别,也没有实践意义。何种六亲从了,何种六亲所代表的信息之象就呈吉象,其信息特征与所从之物的五行特征不甚紧要。这是其二。
其三,四柱中的从格在行运中一般容易有格局变化,而八卦中的从格因无大小运的影响,其格局一般显得相对稳定一些,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其吉凶态势也相对显得比较稳定(但也会有例外的情况)。
因此,四柱中的从格与八卦中的从格的异同是有必要弄清楚的,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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