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限
《周易玄悟》曰:凡大限小限生旺,带贵马德合福禄龙喜财子者吉。遇死墓胎绝,加刑害克破,虎蛇亡劫吊丧羊刃大杀者凶。生合身世者吉,冲刑克害世身者凶。限凶,则宜见德合以救,限吉,则恶见刑害相残。吉逢冲克,吉中有凶,凶逢解救,凶中有吉。吉多凶少为半吉,吉少凶多为半凶。其或吉凶相半,则忧喜俱无也。
又曰:限爻动,灾殃易惹,限爻空,身若飘蓬,限值天罗辰,地网戌,加鬼杀者,数年之间,作事昏迷如梦也。
《穿王透易》曰:限旺则胎福,限弱则孕祸,是犹怀孕在腹,乘时而生育也。故祸福之应,遇太岁触之而动发。若问限中是何祸福,则以限神之性言之。贵人为福,则尊贵扶擢,朝廷徵召,驿马为福,则驰骋四方,致身云路。德为庆会,合乃成期。鬼主伤残,墓多蒙昧。破须倾损,害必侵争。刑则克伤,冲多摇动。龙为婚姻孕育,雀见火烛官非,勾乃斗争讼狱,武则奸宄阴私,虎为疾病死亡,蛇有惊惶怪异,依此而断万无一失。
身命取三限法
正卦管三十年,变卦管三十年,互卦管三十年。每爻五年为一限,共九十年。
如卦值六爻安静,而无变卦者,则正卦管三十年,互卦管三十年,再从升降取卦管三十年。
取之何如,凡在子寅辰午申戌阳时卜者,升初爻于上作卦,如正卦得《天风姤》,作《泽天夬》卦断之。
又如《乾》、《坤》二卦,无互,不可升降者,动则正卦管三十年,变卦管三十年,复以变卦,随阴阳时,取升降作卦。如前法,管三十年。
若《乾》、《坤》二卦,又逢静而无变者,则正卦管三十年,再以占人生命起卦。如甲子年、五月、十八日、酉时生人,即从子上起正月,则五月在辰上,又于辰上起初一日,则十八日在酉上,又于酉上起子时,则酉时在午上,酉属兑,午属离,即以酉临午,得《泽火革》卦,管三十年;再以来占年月日时起卦,如甲子年、正月、十五日卯时占,便从子上起正月,则正月即在子上,又于子上起初一日,则十五日在寅上,又于寅上起子时,则卯时到巳上,卯属震,巳属巽,即以卯临巳,得《雷风恒》卦,管三十年,共九十年。若年高至九旬以外者,再从正卦,世爻,一年一位,在阴阳顺逆行之,以定吉凶。
按此式,出自庞眉道人《易学空青》抄本,言此式见于八神筮法,及李淳风《占灯法》,耶律氏《锦囊集》三书,世人鲜得其传,故至《坤》、《乾》无互,与不动不变之《乾》,则不能通,惟此式为全备也。
大限行运法
大限五年一度,行运世应兼取,单论天干。
如《天山遁》卦,世丙火,应壬水,火数二,水数一,共三数,则三行运也,即于世上起三岁,至七岁,五年为一限,阳世顺行,阴世逆行(甲丙戊庚壬为阳,乙丁巳辛癸为阴)。如《遁》卦二爻阳世,则运宜顺行,八岁至十二岁轮在三爻,十三岁至十八岁,轮在四爻,余仿此。
如孩提未起运已前,即于世上起一岁断之(出《管公口诀》,管公曰:运,故从天干)。
小限行运法
小限一载一宫,亦世爻起数,阳顺阴逆,亦正卦值三十年,变卦值三十年,互卦值三十年,其无互不变之卦俱从前式取之。
推流年月建法
阳世初爻起十一月,阴世初爻起五月,正变二卦并取,共成期年之运
三限飞行式
正卦,变卦,互卦,各从世爻起。如卜得《泽天夬》卦,化《雷天大壮》卦,互纯《乾》卦为例。正卦世爻丁火二数,应爻甲木三数,五行运也。
干支
爻位
正卦
变卦
互卦
丁酉
六爻
十岁至十四岁
四十五至四十九
六十五至六十九
世
大限起五岁至九岁
四十岁至四十四
九十至九十四
四爻
三十岁至三十四
三十五至三十九
八十五至八十九
甲寅
三爻
廿五岁至廿九
六十岁至六十四
八十至八十四
应
二十岁至廿四
五十五至五十九
七十五至七十九
初爻
十五岁至十九
五十至五十四
七十至七十四
小限每卦管三十年,亦各从世爻起一岁,不如前论五起运。
三限论人生贵贱贫富不恒,或先荣后落,或先寂后响,皆以其时也。夫时者,旺衰刑德之所主也。旺相贵马德合之爻,虽大象休囚,根基不厚,限逢旺爻吉神,亦主所为得意。凶克刑破无气之爻,纵大象旺相,根基殷厚,亦主蹇滞灾危,起自衰限也。故大限,小限,遇衰空刑破者凶,遇贵德合马者吉。或限爻原有贵马德合,临生旺之位,适其爻动,变为死墓绝胎,或变为克破刑害空亡,退神,则吉化为凶。炎炎之际,忽尔寂寂,且有不测之祸。如刑冲克害,空死墓绝胎之爻,化出贵马德合,生旺,生扶,退神者,是为有救,祸虽发而可解也。按长生诀,于日辰取之(《管公口诀》)。
如寅日卜得坎宫《革》卦,四爻丁亥持世,为兄弟,坎卦属水,亥又水爻,寅日大象爻神,俱入病乡,故其人必多病,而气禀虚弱也。至于死墓绝胎四爻,凶尤甚,若贵马德合扶之,犹不免于太岁衰败刑破之年,有重病灾厄。若有刑破而无救,则将死之期也。盖限之吉凶,必遇岁君相触而始发。
凡流年太岁与二限生合比和,更遇流年太岁贵马入限旺相,则主奋扬发福,凶限祸亦可轻。若限在死墓绝胎四凶之爻,更遇流年太岁临限衰处,立便为灾,更看流年太岁到处之限,与世爻刑破之有无,有刑破而无贵马德合救之,不可度也。
如大限在寅,太岁在亥,限爻至长生处,其世虽处衰刑,亦主无事。若世在生旺贵马德合之爻,更流年太岁贵马德合入限,其年必大发财禄。
如限在申爻,其爻属四凶,流年太岁在戌,又值申金衰处,若世在辰未二位,戌年冲辰刑未,是有刑破也,其人主四月有病,为四月建巳,刑申限也。世爻属土,四月土绝,故有灾病。
又限在申爻,居四凶之位,看其爻是何亲属,有气无气。如值太岁无气之年,又被太岁刑害克破者,或爻属父母,或爻属兄弟妻子,则其年先有父母兄弟妻子之忧,后有自身之灾难也。
若限逢太岁旺相之年,更有流年贵马德合入其爻上,则其年先须父母兄弟子孙发达,妻妾得喜,然后福泽得及其身也(看限爻上是何亲好)。傍要与世不相刑害克破,乃为吉耳。
又如丁酉年戊申月、甲申日,卜得《雷天大壮》卦,庚午持世,甲子临应,庚金四数,甲木三数,共七数,乃七行运也。阳世顺行,即从世上起七岁,乃午限也。申日火值病乡,又午为匿刑,此人必多病。若飞宫六亲同居此爻,即断其亲属有病也。十二岁申限,十七岁戌限,廿二岁子限,俱生旺之爻为吉。廿七岁交寅限,寅木绝于日建申中,又申日刑冲克寅爻,且临官鬼,名伏刑之鬼,其人若遇太岁巳午之年,必有灾迍(木病于巳,死于午也)。寅德在未,未年稍可,申年酉年,限入太岁绝胎处,若不逢流年太岁,贵马德合解救,死更无疑。此命所以不死者,为申年驿马在寅,酉年岁德在寅,故虽有极危之厄,濒死而不至于死也。又如限在午,其爻无气,又为匿刑,其人自入此限,必多忧危灾病。如太岁在寅(火生)、卯(沐浴)、辰(冠带)、巳(临官)、午(火旺)、未(火衰)、申(火病)年,此数年,虽行衰限,无甚危险。惟每年七月(火病)、八月(火死)、十月(火绝)、十一月(火胎)有小灾耳。(九月午戌合虽墓不凶)。为流年太岁与限爻生合,未到四凶之处。若遇酉年子年,而限中本无贵马德合相扶者,必不可度。为午死于酉,胎于子也。戌亥之年,尤可度者,以午戌三合,午德在亥,此为勅助耳。更看流年太岁之前后,有何凶杀临于世上,与限上或丧门吊客官符病符二耗亡劫之类,诸杀各随其凶性,言其祸福,察其限爻,是何亲属,即知祸福临于何人也。如限爻在午,太岁在申,吊客在岁后二辰,正值午上,申为火之病乡,看午爻是何亲属,必其人七月后有亲属之灾,后有己身之灾也。又如限在己,居四凶之爻,流年太岁在未,乃火限始衰处,流年吊客在岁后二辰,正值己上,看己爻是何亲属,必其人正月前,先有亲属之忧,后有自身之忧也。
《归藏易》曰:限带休气,必多疾病,限带囚气,必多狱讼,吉神主限,凶灾自轻,凶神主限,祸来难免,察其临限之六神,则知祸福何自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