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申,二酉,三戌,四亥,五子,六丑,七寅,八卯,九辰,十巳,十一午,十二未。
月建冲之为月破,逐月之破日,是也。
诸书皆以用神临月破,谓之“悖时”,如枯根朽木,逢生生之不起,逢伤伤者更重。虽现于卦,有亦如无;伏于卦中,终难透露。即有日辰之生,亦不能生。动而作忌神者,亦不能为害,作变爻者,亦不能伤克动爻。
野鹤曰:余得其验,动则能伤于爻,变则能伤于动,何也?神兆机于动,事之无吉无凶则不动矣。既动,则有祸福之基。目下虽破,出月则不破。今日虽破,实破之日则不破,逢合之日则不破,近应日时,远应年月。惟静而不动,又无日辰动爻生助,实则到底而破矣。如
亥月己丑日,占将来有官否?得“兑之讼”
干支:亥月 己丑日 (旬空:午未)
官动生世,世动化进神,显然有官之象。但官逢月破,世遇旬空,然此空犹有日辰相冲,冲空则实,不为空矣。而此破又无日辰动爻之生,古以日建亦生之不起,况无动爻日建以生乎?予疑之,既无所用,何故动而生世?命之再占,又得“水地比”
命若无官,如何得官来生世,及官星以持世也?今既前卦动官相生,后得官临世位,食禄王家,终须有日。彼问应在何年?予曰:前卦官临月破,定在实破之年。果于巳年袭长房世职。若以月破为百无所用,岂不失之千里?又如
辰月戊子日,占父归期,得“乾之夬”
干支:辰月 戊子日 (旬空:午未)
父母持世,破而化空,既无日生,又无动助,以古法断,作用神无气,其父不能归也。予不以此断,竟决以朱雀临父,动而持世,卯日有信,午未日必归。果于卯日得信,乙未日抵家。得信于卯日者,破而逢合之日也;归于未日者,父化未土旬空,出空之日而到也。
古法进神之论,谓之动逢月破,我位既失,化月建,亦为退之不及,此卦父爻破而化空,竟退以归家。又如
午月癸卯日,占后运功名,得“艮之观”
干支:午月 癸卯日 (旬空:辰巳)
寅木官星持世,被申金动而克之,今年七月必有凶非。问因何事?予曰:应动克世,必系仇家。又问:“于功名碍否?”予曰:若非子水动摇,去位必矣,幸有子水接续相生,降调而已。
或曰:“既知子水接续相生,法云忌神与元神同动,官与世爻得两生也。今冬升兆,如何反曰离任?”予曰:子水破而化空,卜书有曰:“虽有如无。”作元神而无用。予今不以古法断者,盖神兆机于动,动必有因,所以止断之降调而已。命下之日,若在冬至月,始有此验,倘在他月,子水而未实破,还不可知。果于七月彼此互讦,至冬至月降调,彼时又卜之。
寅月丙辰日,占得“地泽临”
干支:寅月 丙辰日 (旬空:子丑)
坤宫:地泽临
余曰:近闻士民保留,恐不允,必待子年起用。或曰:“亥水生官,如何不允?”予曰:六五来生,今被日克,将来子年,亥水旺于子也,又合前卦,五爻之子水值太岁而不破,起用无疑。果于甲子年巳月起用。
至卯年,余劝辞荣。彼曰:何也?予曰:仍以前卦决之耳。向因申金克世,子水虽动,临破化空,不能生世生官,所以成非。及至子月,虽则实破,其力尚微,虽不至于削职,犹有降调之事。后值子岁,乃实破之年也,值太岁当权,是以起用。明年辰岁,又是子水入墓之年,太岁克去子水,申金仍复克世,有克无生,较昔年之祸更重。不听,果于辰年三月,得罪解任。
以上之辨月破者,乃因破而动也,不动,勿以此断。
李我平曰:诸书之论月破,为虽有如无,百无所用。观此艮之观卦,占时而值月破,不能接续相生,王庭构讼,值月建以填实,其力尚轻,犹当降调,值太岁而当权,仍以原官而起用,值辰年入墓,得祸匪轻。半生凶吉,关乎一爻之月破,岂可谓之有亦如无,毫无所用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