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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爻断卦方法:取用神,看飞神伏神,论空亡生克之法

断卦就是从占得的卦中分别判断所求事的吉凶祸福,给求占者以答复。

火珠林卦的断法非常复杂,它与易卦的根本区别是,它不是依据卦辞和爻辞来占断吉凶,而是侧重于考察组成卦诸因素间的关系。其基本原理是五行的生克制化。由于火珠林法是在易卦的基础上产生的新的筮法,一些术士及一些书籍也在某些占断时应用《周易》的卦辞和爻辞,但并不以它们为主要断卦依据。

概括地说,火珠林卦断法就是从卦中呈现的用神、原神、忌神、进神、退神、飞神、伏神、动爻,变爻等诸因素中,考察他们自身所处的地位和时间,及相互之间生扶拱合,冲克刑害等关系,确定诸因素间的力量对比,以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向。

用神:

用神又称主事爻,用爻,主用神是火珠林卦法诸因素中最重要的因素。定不准用神,就不会有正确的占断。

确定用神,主要依据求卜者及所求事的类别。综合各卜筮书的说法,用神的确定大体如下:

(一)自占吉凶,以世爻为用神,用神即为自己,应爻为他人。

(二)占父母辈以上亲人、师长等以父母爻为用神。占天地、城池、住宅、舟车、衣服、雨具、文书、契约等,大体上凡是能庇护“我”的物品都以父母爻为用神。

(三)女人占丈夫,及丈夫的兄弟、朋友,以官鬼为用神。凡人占求功名、工作、占公事、占官吏、乱臣、盗贼邪祟、鬼神,凡能拘束“我”的事物,都以官鬼为用神。

(四)占兄弟朋友同事等同_人事,以兄弟爻为用神。

(五)男人占妻及妻的同辈女亲、女友等以妻财为用神。凡人占钱、财,粮食,器皿等凡为“我”所驱使之物,也以妻财为用神。

(六)占儿女、子孙等辈人以子孙爻为用神。凡占忠臣、良将、医生、医药、兵卒、传道、禽畜等也以子孙爻为用神。

有时卦中可能出现两个用神,一般选择旺相有力的爻为用神,舍其衰弱无力的爻(旺相、衰弱见后)。

与用神有密切关系的是原神、忌神和仇神。

原神是生用神的爻。如用神为子孙,兄弟爻就是原神。

忌神是克制用神的爻。如用神是宫鬼.子孙爻就是忌神。仇神是生忌神的爻。也是用神所克之爻,如官鬼为用神,子孙爻为忌神。生子孙的兄弟爻即是仇神。

飞神、伏神:

如果卦中不见用神,则需要在本宫主卦(八纯卦)中去找到用神,这个用神即是伏神。找伏神的方法是看本宫的八纯卦。如占父母事得山火贲卦,占父母应以父母爻为用神,而山火贲卦中没有父母爻,需要在艮卦中找到,二爻丙午火为父母,记在山火贲二爻己丑土下,丙午火为伏神作用神用,山火贲二爻己丑上就是飞神。确定用神等要素自身所处的地位,主要看月建及动静。

月建是确定用神等旺相休囚的依据。

五行金水木火土在四季十二月中呈旺相休囚的周期性变化。

具体如下:

正月寅为月建,寅木旺、卯木次旺。

二月卯为月建,卯木旺、寅木次旺。

正二月木旺,火相,金,水、土休囚。

三月辰为月建,辰土旺、丑未土次旺,金相、木衰有余气,水火休囚。

四月已为月建,巳火旺,午火次旺。

五月午为月建,午火旺,已火次旺。

四五月火旺,土相、金、水、木休囚。

六月未为月建,未土旺、辰戌上次之。金相、火衰但有余气,水木休囚。

七月申为月建,申金旺,酉金次旺。

八月酉为月建,酉金旺,申金次旺。

七八月金旺,水相、木、火土休囚。

九月戌为月建,戌土旺、丑未土次旺。金为相、火水木休囚。

十月亥为月建,亥水旺、子水次旺。

十一月子为月建,子水旺、亥水次旺。

十月十一月水旺,木相、火金上休囚。

十二月丑为月建,丑上旺、辰戌上次旺,金相、水衰但有余气,木火休囚。

用神等在旺相时,谓之有气,有力,有根,为强;在休囚时,谓之无气、无力,无根,为衰。

日辰确定用神等要素的生旺墓绝空。

生旺墓绝是十二宫中的四位,术数学将金水木火土五行在十二支标记的时间中分成十二个发展阶段:一长生,二沐浴、三冠带、

四临官、五帝旺、六袞、七病、八死、九墓,十绝、十一胎、十二养。火珠林法中爻的生旺墓绝是由日辰来决定。具体如下:

金长生在已,旺在酉、墓在丑、绝在寅。

木长生在亥,旺在卯、墓在未、绝在申。

火长生在寅,旺在午、墓在戌、绝在亥。

水上长生在申,旺在子、墓在辰、绝在巳。

如主事爻属木,若在亥日占卦,即是用神长生于亥日,若在卯日占卦,为木旺于卯,在未日占卦,为木墓于未,若在申日占卦,称木绝于申。

空,指旬空,也叫空亡。

我国用天干地支配合记日,六十天为一周,循环不已。依天干计算从甲至癸十天为一旬,六十天内共有六旬,由于天干数是十、地支数为十二,每一旬中必有两个地支轮空,这两个轮空的地支即为旬空。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已、庚午、卒未、王申、癸酉一一甲子旬戌亥空

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一一甲戌旬申酉空

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卒卯、壬辰、癸巳一一甲申旬午未空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王寅、癸卯

–甲午旬辰巳空

甲辰、乙已、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王子、癸丑一一甲辰旬寅卯空

甲寅.、乙卯、丙辰、丁已、戊午、己未、庚申、辛酉、王戌、癸亥

–甲寅旬子丑空

空有到底空及待时有用空两种。

到底空有以下几种:

——爻遇空爻,又被月建冲破(冲法见后)。

——空安静不动。

——伏神空又被克。

——真空诀曰:

春土夏金秋是木,三冬达火是真空。

辰戌丑未月,从水为真空。

除上述到底空外,爻遇空,都可能有用,不可以空断。

生克:

生克是火珠林法断卦时应用普遍的两种关系。

五行金木水火上之间都是相关连、相互作用的。如卦中以金为用神,土则是原神,火则是忌神,木是仇神,水又能克忌神火,又能生仇神木,但是在断卦时不能把五行之间的关系全都用上,那样就会循环不己,分不清主次,理不出头绪来。因此,在断卦时必须抓住主要的关系,舍弃那些不起作用的关系。

原神生用神,忌神克用神,及卦中爻与爻之间的生克,与日月生克都是有条件的。如:

第一、月建、日辰可生克卦中之爻,卦中之爻不能生克月建和日辰。

第二、卦中动爻可以生克静爻,静爻不能生克动爻。

第三、卦中变出之爻可以回头生克变出自己的动爻,变爻不能生克卦中其它爻。

第四、卦中旺相之爻能生克衰弱之爻,衰弱之爻不能生克旺相之爻。

有了这些原则,就能分清主次而不会纠缠不清了。

合、冲:

合和冲都是卦中经常出现的特定关系。

合分天干合和地支合。

天干合是甲与己合,乙与庚合,丙与辛合,丁与壬合,戊与癸合,亦称五合。

地支合有二合、三合。

二合,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

三合又称三合成局。

亥卯未合成木局,寅午戍合成火局。

巳酉丑合成金局,申子辰合成水局。

辰戌丑未自成土局。

火珠林卦主要用地支合。

卦中构成二合是有条件的。主要有:

(一)月、日可以与卦中的爻合,月日与卦中静爻相食,谓之合起。静爻被合起,有旺相之意。月日与卦中动爻相合,谓之合住,使动爻不能发动而起作用。

(二)卦中爻与爻合,必须是两爻皆动,有一爻不动也不能成合,两爻俱静更不成合。两爻俱动而成合,谓之合好,使用神更为旺相有力。

(三)动交化出之爻,可以与本动爻成合。如卦中丑动化出于水,子丑相合,谓之化扶,为得化爻扶助之意。

(四)卦中六爻,内外三对都合,谓之卦逢六合,不论爻动与静。

(五)六冲卦变为六合卦,不论爻动爻静都是合。

(六)六合卦变为六合卦,谓始终和合。

以上六条各得其一,即可称为合。一般来说,若得合,诸事必得久远,有始有终。但需注意,吉事宜逢合,合则事宜成:凶事不宜逢合,合则凶事难解。

三合成局也是有条件的:

(一>卦中三爻都动可成合局。

(二)有两爻动,一爻不动,也可成局,谓之合起不动之爻。两动包括一明动,一暗动。

(三)内卦初、三爻动化出变爻可以成局。

(四)外卦四、六爻动化出变爻可以成局。

(五)卦内有两个动爻,可和月日之一合局,如占卦之日下成合局,待后来日月补凑仍可成局,这叫虚而待用(这也是火珠林法预测曰期的一个基本原则)。

三合成局有吉有凶,不能一概而论吉。如占求谋喜庆之事,宜于成局,表示长久丰固之意。如若占官讼忧疑之事,如成合局则难消释。如占功名,合成官局,谓之官旺,合成财局,财绪生发,都为吉兆,但若合成子局,子能伤官,则不能成其事。冲,是指地支子午相冲,丑未相冲,寅申相冲,卯酉相冲,辰戌相冲,巳亥相冲。冲为散,和合恰好相反。占凶事宜见冲,凶事消亡,占吉事不宜冲,吉事变凶。

发相冲之法为:

()日月可以冲爻。

(二)卦逢六冲。

(三)六合卦变六冲。

(四)六冲卦变六冲。

(五)动爻变冲。

(六)爻与爻相冲。

爻遇月冲月破,爻遇日冲为暗动,爻本身休囚又遇日冲为曰破。

【伯阳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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