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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内容解说

《易经》由本文的“经”和解说的“传”构成。“经”由六十四个用象征符号(即卦画)的卦组成,每卦的内容包括卦画、卦名、卦辞、爻题、爻辞组成。

卦爻

一:爻,卦画的基本单位为“爻”,爻分奇画与偶画,奇画由一条长的横线而成“—”,俗称“阳爻”;偶画是以两条断开的横线而成“--”,俗称“阴爻”。每一卦从最底层数起,总共有六爻,六爻以不同的奇画偶画配搭,形成八八六十四种不同的组合。按易天地人三才观,初、二爻代表地,奇画为刚偶画为柔,三、四爻代表人,奇画为义偶画为仁,五、上爻代表天,奇画为阳偶画为阴。所以用“阳爻”“阴爻”称谓奇画与偶画,是泛阴阳论的表现。[5] 

二:卦画(卦的符号),即由六条“—”“--”奇偶画爻组成。

三:卦名,顾名思义即前面卦画之名,如“坤”“复”“既济”等。

四:卦辞,在卦名后,对六爻的综合总结,如“元亨利贞”,“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等。

五:爻题,即爻位名称,表示某一爻在六爻中的具体位置及奇偶画性质,六爻卦位自下而上数起,分别为初(即一)、二、三、四、五、上(即六)。“—”为九,“--”为六。如“初六”“九三”“六五”“上九”等。

六:爻辞,指单条爻的说明、描述文辞,一卦有六爻,故共有六条爻辞,如“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同一卦六条爻辞间相对独立、相对静止但又相互关联、相互作用,表示不同时间、阶段事物的发展状态,以构成完整的发展、发生过程即全卦六爻整体内容总结—卦辞。

七:上卦与下卦和内卦与外卦,因六十四卦最初由三爻八经卦重之演变而成:“八卦成列,像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所以六爻卦亦可以分解为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四、五、上为(上卦)或“外卦”,初、二、三为“下卦”或“内卦”。如“复”卦,上“地”下“震”,内“震”外“地”,“谦”卦为“坤”上“艮”下,内“艮”外“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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