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生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凡用神、元神,宜于逢生,有月建生、日建生、动爻生、动化回头生。
例一:回头相生
如卯月己卯日,弟占兄已得重罪,母叩问能求否?否“复之雷”
干支:卯月 己卯日 (旬空:申酉)
兄弟爻为用神,丑土兄动,日月克之,明现大罪难脱,幸兄爻丑土,化午火父母回头相生,父母生兄,神告显然,宜速行之,后果蒙免死。
例二:父母持世
又如巳月丙申日,占病,得“姤卦”
干支:巳月 丙申日 (旬空:辰巳)
医者执此卦问曰:“其人得病,固是危灾,予命病人占药可能救否?此卦月建巳火,应爻午火生世,病必可救,如何服药无灵?”
余曰:卦甚明,乃君错看也。夫占药,以子孙为用神,父母为忌神。此卦亥水子孙月破无根,申日生之而不起,世父克子,所谓父母持世,妙药难医,服药如何望效?
五行相克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凡忌神仇神,宜于逢克。有月克、日克、动爻克、用神动化回头克。
此四者,用神、元神但逢一克,他处不见生扶者,即为凶兆,占吉事,乐极悲生;占凶事,须宜急避。
例一:有克无生
如卯月戊辰日,占父官事,已拟重罪。得“萃之同人”
干支: 卯月 戊辰日 (旬空:戌亥)
外卦未土父母,卯月克之,内卦亥卯未合成木局,又相克制,月克日刑,毫无救助,果被重刑。
例二:克处逢生
同日,妹占兄官事,同前一案,亦拟重罪。得“否之讼”
干支:卯月 戊辰日 (旬空:戌亥)
申金兄爻为用神,巳火鬼动,刑克申金,重罪定矣。幸喜辰日冲动戌土父母,暗动生申,克处逢生,若有父母,可以救之。后因父年八旬,援例告留免死。
例三:人口不安
又如卯月癸亥日,因新迁住宅,人口不安,占得“需之乾”
干支:卯月 癸亥日 (旬空:子丑)
能求否?否“复之雷” 干支:卯月 己卯日 (旬空:申酉)
申金子孙持世,化午火回头之克,乃自身与子孙同受克也。上爻子水财动,又化土克,财为妻妾、婢仆,乃一家受害之象,速宜迁居。
彼曰:“另改门户何如?”
予曰:不能免也,回头克我,至夏季火旺,必遭凶厄。
岂知彼之宅近黄河,卜后,日欲迁而不果。至午月,河决,一家九口,俱逐浪随波矣。夫应午月者,午火当权,克世克子,又冲子水妻财,所以全室罹害也。
圣人作易,原令人趋吉避凶。未卜而不知者,大数也。卜之而神不告,亦大数也。既已卜之,神已告之,明知而故犯,可尽委之于数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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