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卦断
断卦也有要领 悟才是根本 用是真正目的
梅花卦象分为三大类:即主卦:表示事情的开始阶段;互卦:表示事情的进展阶段;变卦:表示事情的结果阶段。而主卦又分体卦和用卦。主卦中有动爻的卦无论上卦还是下卦皆为用卦,没有动爻的卦为体卦。体卦为事情的主体,用卦为所问的事情。我们在以起卦法装成卦后,即不能单一的看体用生克关系或是卦辞的好坏论吉凶,如此便失之一隅了。那如何才能更全面的从主卦、互卦、变卦的生克关系上定吉凶呢?现把梅花析卦法先后顺序归纳如下;
(一)通观三卦与时令,时令入卦定发生。
(二)类象金口定来意,五行生克看旺衰。 八步断梅心法
(三)卦中体用有强弱,三要九应不可轻。
(四)吉凶须看三般卦,互变两卦五行移。
(五)猜物须看用爻变,用变两卦物什明。
(六)天地阴阳皆有数,梅花一卦知吉凶
1、通看三般卦,确定事情已经到了哪个阶段,是现在时,还是过去时、将来时。
2、以来人方位、报数等信息结合用卦定来意。(也可询问)
3、通看三般卦,确定主卦中体卦、用卦的强、弱。
4、看主卦体用两卦的生克关系,初步定吉凶。
5、看互、变两卦与体卦的生克关系,进一步定吉凶。
6、看用事互卦、变卦与体卦的金口四动论吉凶。
7、以三要、九应等外应方法更进一步定事情吉凶。
8、结合时令入卦,看互、变卦五行移位定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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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易术断卦法
断卦法
一、占卜总诀(《梅花易数》原文)
大抵占卜之法,成卦之后,先看《周易》爻辞,以断吉凶。如乾卦初九:“潜龙勿用”。则诸事未可为,宜隐伏之类。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则宜谒见贵人之类。余皆仿此。
次看卦之体用,以论五行生克。体用即动静之说,体为主,用为事应。用生体及比和则吉,体生用及克体则不吉。
二、体、用、变卦及断卦
断卦之前,必须先学会排出 "互卦"与"变卦";才能判断事情的整个来龙去脉!
互卦:依本卦为主,234爻为下卦、345为上卦。下卦组合在一起,就得到了互卦。互卦表示的是事物发展的中间过程,事物变化的中间结果。在预测时,有时为了预测得更细致、详细,会利用这个互卦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进行预测。
变卦是由本卦经过某个爻的变动、变化而得到的,也就是变卦是由本卦变动而来的。变卦代表着事物发展变化的最终结果,也就是求测者想要得到的最终结果、结局。在预测时,事物的最终吉凶结果,要由变卦来作最后定夺。所以,预测最终要以变卦的结果为准。
有时在排盘中,还会看到错卦与综卦。错卦是与本卦阴阳全颠倒的卦,即每个爻阴变阳、阳变阴而得到的卦。综卦就是把本卦倒过来看。它们通常是从事物的反面来看事物的发展变化。这个在预测中一般很少用。
三、先、后天卦定应期的方法
先天卦定应期的方法与后天卦定应期的方法不同。
用先天起卦法断卦定应验之期,常常用卦气来确定。如果是乾卦,因为乾属金,那么应期应定在庚日,辛日或五行中属金的日子(如申日,酉日)。或者乾之应期应定在戌日,亥日,因为乾在八卦方位中为西北方,而戌,亥亦在西北方。或者兑之应期应定在酉日酉时。再比如,震、巽之应期当定于甲日,乙日,以及五行中属木的日子(如寅日,卯日)。或者震卦之应期应定在卯日卯时,巽卦之应期应定在辰日辰时,等等。
后天起卦法断卦定应验之期则多以卦数加时数来定,又根据当时求卜者当时行、卧、坐、立的姿态或者求占者心情的迟缓与急速的情况,来确定事物的应验之期。用卦数加时数来定应期的方法,是在近来之期而不是应在长远之期的,就没有必要断为长远之期。有许多复杂情况,必须综合先天卦数与后天卦数来断定应期,亦不可执于一端。
四、一般分析思路
卦名分析+卦象直读+体用五行生克+分析互卦+主、变卦类象分析判断=准确的预测结论。
1:卦名分析:六十四卦各有其卦名,此卦名是历代先贤经过实践验证的结果,字字玄妙精准。详情请参考周易全文关于名、卦辞、爻辞方面。
2:卦象直读:梅花预测其实就是八卦类象预测分析。起任何一卦皆有所类象。我们的目的就是把卦象所指之事物变化分析出来。如测疾病起得《地火明夷》:坤为胃,离为火、为炎。可断为:胃炎,有内火。(如起得《火地晋》呢?就可断为“胃火上升,食道不适。胃炎。”因为火在上嘛,所以食道也有不适)。由此可见卦象直读也是要具体分析内、外卦各有所指。
3:体用五行生克:梅花预测注重体用生克之辩。基本来说就是“生体、比和为吉。克体泄体不利。”如前所述。
4:分析互卦:互卦不分体用,只是事物变化的内因及隐情。
5:主、之卦类象分析判断:类象,不仅仅是预测来意和以象测事。还可以用卦的类象预测事业的最终结果。上面曾经讲过“体克用,用生体为吉。用克体,体生用为凶”。其实此断言只能适用于大部分的卦象,而不能代表所有的卦都是如此的下结论。还要以八卦的各个类象来做出判断。
分类占断
天时占
凡占天时,不分体用,全观诸卦,详推五行。离多主晴,坎多主雨,坤乃阴晦,乾主晴明,震多则春夏雷轰,巽多则四时风烈,艮多则久雨必晴,兑多则不雨亦阴。夏占离多而无坎,则亢旱炎炎。冬占坎多而无离,则雨雪飘飘。
全观诸卦者,谓互变卦。
人事占
人事之占,详观体用。体卦为主,用卦为宾。用克体不宜,体克用则吉。用生体有进益之喜,体生用有耗失之患。体用比和,谋为吉利。更详观互卦、变卦,以断吉凶;复究盛衰,以明休咎。
人事之占,则以全体用总章向决吉凶。若有生体之卦,即看前章八卦中生体之卦有何吉;又看克体之卦有何凶,即看前章克体之卦。无生克,止断本卦。
家宅占
凡占家宅,以体为主,用为家宅。体克用,则家宅多吉,用克体,则家宅多凶。体生用,多耗散,或防失盗之稳。如有生体之卦,即以前章人事占断之。
屋舍占
凡占屋舍,以体为主,用为屋舍。体克用,居之吉,用克体,居之凶。体生用,主资财衰退;用生体,则门户兴隆。体用比和,自然安稳。
婚姻占
占婚姻以体为主,用为婚姻用生体,婚易成,或因婚有得;体生用,婚难成,或因婚有失。体克用,可成但成之迟;用克体,不可成,成亦有害。体用比和,婚姻吉利。
占婚,体为所占之家,用为所婚之家。体卦旺,则此家门户胜;用卦旺,则彼家资盛。生体,则得婚姻之则,或若体用比和,则彼此相就,良配无疑。
生产占
占生产,以体为母,用为生。体用俱宜乘旺,不宜乘衰。宜相生,不宜相克。体克用不利于子;用克体不利于母。体克用而用卦衰,则子难完;用克体而体卦衰,则母难保。用生体,利于母;体生用,利于子。体用比和,生育顺快。若欲辨其男女。阴阳卦爻相生,则察所占左右人之奇偶以证之。如欲决其日辰,则以用卦之气数参决之。所谓卦之气数者,即看何为用卦,于八卦时序之类次之。
饮食占
凡占饮食,以体为主,用为饮食。用生体,饮食必丰;体生用,饮食难就。体克用,则饮食有阻;用克体,饮食必无。体用比和,饮食丰足。又卦中有坎则有酒,有兑则有食。无坎无兑,则皆无。兑、坎生体,酒肉醉饱。欲知所食何物,以饮食推之。欲知席上何人,以互卦人事推之。
饮食人事类者,即前八卦内万物属类是也。
求谋占
占求谋,以体为主,用为所谋之事。体克用,谋虽可成,但成迟。用克体,求谋不成,谋亦有害。用生体。不谋而成;体生用,多谋少遂。体用比和,求谋称意。
求名占
凡占求名,以体为主,用为名。体克用,名可成,但成迟。用克体,名不可成。体生用,名不可就,或因名有丧。用生体,名易成,或因名有得。体用比和,功名称意。欲知名成之日,生体之卦气详之。欲知职任之处,变卦之方道决之。若无克体卦,则名易就,止看卦体时序之类,以定日期。若在任占卜,最忌见克体之卦,如卦有克体者,即居官见祸,轻则上司责罚,重则削官退居。其日期,看克体之卦气者,于八卦所属时序类中断之。
求财占
占求财,以体为主,以用为财。体克用,有财;用克体,无财。体生用,财有损耗之忧;用生体,财有进益之喜。体用比和,则利快意。欲知得财之日,生体之卦气定之。欲知破财之日,克体卦气定之。
又若卦中有体克用之卦,及生体之卦,则有财,此卦气即见财之日。若卦中有克体之卦,及体生用之卦,即破财,此卦气破财之日。
交易占
占交易,以体为主,用为财。体克用,有财;用克体,不成。体生用,难成,或因交易有失。用生体,即成,成必有财。体用比和,易成。
出行占
占出行,以体为主,用为所行之应。体克用,可行,所至多得意。用克体,出则有祸。体生用,出行有破耗之失;用生体,有意外之财。体用比和,出行顺快。
又凡出行,体宜乘旺,诸卦宜生体。体卦乾、震多,主动。坤、艮多,不动。巽宜舟行,离宜陆行。坎妨失脱,兑主纷争。
行人占
占行人,以体为主,用为行人。体克用,行人归迟;用克体,行人不归。体生用,行人未归;用生体,行人即归。体用比和,归期不日矣。
又以用卦看行人在外之情况。逢生,在外顺快;逢衰受克,在外灾殃。震多不宁,艮多有阻。坎有险难,兑主纷争。
谒见占
占谒见,以体为主,用为所见之人。体克用,可见;用克体,不见。体生用,难见,见之而无益;用生体,可见,见之且有得。体用比和,欢然相见。
失物占
占失物,以体为主,用为失物。体克用,可寻迟得;用克体,不可寻。体生用,物难见;用生体,物易寻。体用比和,物不失矣。
疾病占
凡占疾病,以体为病人,用为病症。体卦宜旺不宜衰,体宜逢生,不宜见克。用宜生体,不宜克体。体克用,病易安;体生用,病难愈。体克用者,勿药有喜;用克体者,虽药无功。若体逢克而乘旺,犹为庶几。体遇克而更衰,断无存日。欲知凶中有救,生体之卦存焉。体生用者,迁延难好;用生体者,即愈。体用比和,疾病易安。若究和平之日,主卦决之。若详危厄之期,克体之卦定之。若论医药之属,当看生体之卦。如离卦生体,宜服热药;坎卦生体,宜服冷药,如艮温补;乾、兑凉药是也。
官讼占
占官讼,以体为主,用为对辞之人与官讼之应。体卦宜旺,用卦宜衰。体宜用生,不宜生用。宜生体,不宜克体。是故体克用者,已胜人;用克体者,人胜已。体生用,非为失理,或因官有所丧;用生体,不止得理,或因讼有所得。体用比和,官讼最吉。非但扶持之力,必有主和之义。
坟墓占
占坟墓以体为主,用为坟墓。体克用,葬之吉;用克体,葬之凶。体生用,葬之主运退;用生体,葬之主兴隆,有荫益后嗣。体用比和,乃为吉地。大宜葬,葬之吉昌。
上为用体之诀,始发十八章占例,以示后学之法则。然庶务之多,岂止十八占而已乎!然此十八占,乃大事之切要者,占者以类而推之可也。
实例选
观梅占(年月日时占例)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时,康节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年五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五八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折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逐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危也。
牡丹占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时,先生与客往司马公家共观牡丹。时值花开甚盛,客曰:“花盛开如此,亦有数乎?”先生曰:“莫不有数。且因问而可占矣。“逐占之。以巳年六数,三月三数,十六日十六数,总得二十五数,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一数为乾,为上卦。卯时四数,共得二十九数,又除三八二十四数,余五为巽卦,作下卦,得天风诟。又以总计二十九数,以六除之,四六二十四,得五爻动,变鼎卦,互见重乾。逐与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时,当为马所践毁。”众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时,果有贵官观牡丹,二马相啮,群至花间驰骤,花尽之践毁。
断之曰: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克体之卦多矣,卦中无生意,固牡丹必为践毁。所谓马者,乾为马也。午时者,离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邻夜扣门借物占(系闻声占例)
冬夕酉时,先生方拥护,有扣门者,初扣一声而止,继而又扣五声,且云借物。先生令勿言,令其子占之所借何物。以一声属乾为上卦,以五声属巽为下卦,又以一乾五巽共六数,加酉时数共得十六数,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风姤。第四爻变巽卦,互见重乾。卦中三乾金,二巽木,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长,是借斧也。
子乃断曰:“金短木长者,器也,所借锄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闻之,果借斧,其子问何故,先生曰:“起数又须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锄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锄?必借斧。盖斧切于劈柴之用耳。推数又须明理,为卜占之切要也。推数不理,是不得也。学数者志之!”
今日动静如何(系声音占例)
有客问曰:“今日动静如何?”逐将此六字占之。以乎分“今日动”三字为上卦。“今”平声,一数;“日”入声,四数;“动”去声,三数,共八数,得坤为上卦。以“静如何”为下卦,“静”去声,三数;“如”平声,一数;“何”平声,一数,共五数,得巽,为下卦。又以八五总为十三数,除二六一十二,余得一数,为地风升。初爻动,变泰卦,互见震、兑。逐为客曰:“今日有人相请,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鸡而已。”至晚果然。
断曰:升者,有升阶之义,互震、兑,有东西席之分。卦中兑为口,坤为腹,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请。客不多者,坤土独立,无同类之卦气也。酒不醉,卦中无坎。味止鸡黍者,坤为黍稷耳。盖卦无相生之义,故知酒不多,食品不丰也。
西林寺牌额占(系字画占例)
先生偶见西林寺之额,“林”字无两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画为艮,作上卦;以林八画为坤,作下卦。以上七画下八画总十五画,除二六一十二,余数得三,是山地剥卦。第三爻动,变艮,互见重卦。
断曰:寺者,纯阳之所居,今卦得重阴之爻,而又有群阴剥阳之兆。详此,则寺中当有阴人之祸。询之果然,逐谓寺僧曰:“何不添'林’字两勾,则自然无阴人之祸矣。”僧信然,即添'林’字两勾,寺果无事。
又,纯阳之人,所居得纯阴之卦,故不吉。又有群阴剥阳之义,故有阴人之祸。若添“林”字两勾,则十画,除八得二为兑卦,合上艮,是为山泽损。第五爻变,动为中孚卦,互卦见坤、震,损者益之,用互俱生体,为吉卦。可以得安矣。
以上并是先得数,以数起卦,所谓先天之数也。
老人有忧色占(端法占例)
己丑日卯时,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忧色。问其何以有忧,曰无。怪而占之,以老人属乾为上卦,巽方为下卦,是天风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为动爻,是为天风姤之九四。<易>曰:“包无鱼,起凶。”是易辞不吉矣。以卦论之,巽木为体,乾金克之,互卦又见重乾,俱是克体,并无生气,且时在途行,其应速。逐以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谓老人虫:“汝于五日内谨慎出入,恐有重祸。”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鱼骨鲠而终。
又凡占卜,克应之期看自己之动静,以决事之迟速,故行则应速,以逐成卦之数,中分而取其半也。坐则事应迟,当倍其成卦之数而定之也。立则半迟半速,止以成卦之数定之可也。虽然如是,又在变通,如占牡丹及观梅之类,则二日花皆朝夕之故,岂特成数之久也。
少年有喜色占
壬申日午时,有少年从离方来,喜形于色,问有何喜,曰无。逐占之,以少年属艮为上卦,离为下卦,得山火贲。以艮七离三加午时七,总十七数,除十二,余五为动爻,贲之六五爻曰:“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易辞已吉矣。卦则贲之家人,互见震、坎,离为体,互变俱生之。断曰:子于十七日内必有聘币之喜。至期,果然定亲。
牛哀鸣占
癸卯日午时,有牛鸣于坎方,声极悲,因占之。牛属坤,为上卦,坎方为下卦。坎六坤入,加午时七,共二十一数,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动得地水师之三爻。<易辞>曰:“师或舆尸,凶。”卦则师变升,互坤、震,乃坤为体,互变俱克之,并无生气。
断曰:此牛二十一日内必遭屠杀。后二十日,人果买此牛,杀以犒众,悉皆异之。
鸡悲鸣占
甲申日卯时,有鸡鸣于乾方,声极悲怆,因占之。鸡属巽,为上卦,乾方为下卦,得风天小畜。以巽五乾一共六数,加卯时四数,总十数,除六得四,爻动变乾,是为小畜之六四。<易>曰:“有孚,血去惕出,无咎。”推之,割鸡之义。卦则小畜之乾,互见离、兑。乾金为体,离火克之。卦中巽木离火,有烹饪之象。
断曰:此鸡十日当烹。果十日客至,有烹鸡之验。
枯枝坠地占
戊子日辰时,偶行至中途,有树蔚然,无风,枯枝自坠地于兑方。占之,槁木为离,作上卦,兑方为下卦,得火泽睽。以兑二离三,加辰时五数,总十数,去六余四,变山泽损,是睽之九四。<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泽睽变损,互见坎、离,兑为金为体,离火克之,且睽损卦名,俱有伤残之义。
断曰:此树十日当伐。果十日,伐树起公榭,而匠者适字“元夫”也。
以上诸占例,并是先得卦,以卦起数,所谓后天之数也。